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(HBV)引起的一種世界性疾病。發(fā)展中國家發(fā)病率高,據(jù)統(tǒng)計,全世界無癥狀乙肝病毒攜帶者(HBsAg攜帶者)超過2.8億,我國約占1.3億。多數(shù)無癥狀,其中1/3出現(xiàn)肝損害的臨床表現(xiàn)。
如果一個人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時間超過半年,肝功檢查始終正常,身體沒有明顯不適,無論其是乙肝“大三陽”,還是“小三陽”,都算作乙肝病毒攜帶者。這種情況的人群在我國相當普遍,約占總?cè)丝跀?shù)的10%左右。
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需要治療?
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需要治療,一直是一個存在爭議的問題。按理說,既然身體攜帶乙肝病毒,就應該治療。但是目前各種藥物和治療方法均不能有效清除已經(jīng)整合到肝細胞內(nèi)的乙肝病毒,各種抗病毒藥物對于潛藏在肝細胞內(nèi)的病毒,猶如隔靴搔癢,無法切中要害。加上乙肝病毒攜帶者機體免疫功能處于麻痹狀態(tài),對于各種治療難以響應,治療起來好像對牛談琴,不起作用。
迄今為止,我國尚無針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具體規(guī)范化診療方案。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需要治療,一定要視患者具體情況而定,有的攜帶者需要治療,有的暫時無需治療。這是因為乙肝病毒攜帶者情況十分復雜,其中少部分為非活動性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攜帶者,但是更多的攜帶者實際是處于不同疾病發(fā)展階段的乙肝病人,其中不乏慢性活動性肝炎、早期肝硬化,甚至于個別的肝癌患者。這些病人表面上沒有明顯異常,但病情在暗中潛伏進展,到了一定時候才會顯露出來。所以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可馬虎,不能掉以輕心。絕對的“健康攜帶者”是不存在的。
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檢查項目有哪些?
乙肝病毒攜帶者都需要到正規(guī)的國家三級甲等醫(yī)院進行細致的檢查,包括肝功系列指標(肝臟酶譜、膽紅素、蛋白及蛋白比值、凝血酶原活動度等),乙肝病毒系列指標(乙肝“兩對半”、乙肝病毒DNA等),B超檢查以及肝組織穿刺活檢(了解肝臟組織炎癥及纖維化,以及肝臟組織免疫組化、病毒學檢查情況等)。經(jīng)過以上系統(tǒng)檢查,可以明確每個攜帶者具體情況,決定是否需要治療。如果攜帶者化驗檢查肝功系列指標均正常,乙肝病毒復制指標為陰性,B超檢查沒有明顯異常,肝穿檢查提示肝臟組織炎癥積分小于4分,證實該攜帶者為非活動性乙肝病毒攜帶者,暫時無需治療。但是依然要進行醫(yī)學觀察,定期復查。
治療乙肝的藥物有哪些?
如果攜帶者化驗檢查乙肝病毒復制指標為陽性(乙肝“大三陽”和/或乙肝病毒DNA陽性),肝穿組織學檢查提示炎癥程度超過2級,積分超過4分,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。主要選擇用藥包括干擾素、拉米呋定、阿德福韋和恩替卡韋等。以上藥物用藥方法和注意事項較多,必須在專家指導下謹慎使用。如果肝組織學檢查提示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纖維化,可以加用一些抗肝纖維化的藥物,例如復方鱉甲軟肝片、大黃蟄蟲丸等。
大量的臨床研究表明,乙肝病毒攜帶者進行肝穿組織學檢查,只有少部分人屬于非活動性乙肝病毒攜帶者,而絕大多數(shù)都屬于病情嚴重程度不等的乙肝病人。這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坐視不管,而應該根據(jù)具體情況,制定各自的治療方案,積極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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