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人誤認為如果婚檢發(fā)現(xiàn)一方有“陽性”,需要通過治療使大、小三陽轉陰后才能結婚。針對這一問題祝主任認為:因目前國內外無特效療法能夠徹底清除乙肝病毒,所以等待轉陰后才結婚的想法是極不現(xiàn)實的。由于衛(wèi)生知識的缺乏,社會上的誤解和廣告宣傳的夸張,使許多攜帶者及其家庭精神壓力很大,甚至發(fā)生戀人分手、退婚、離婚、輕生等情況。其實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,結婚并無限制,如果配偶表面抗體已經(jīng)陽性,肝功能正常,就可結婚。如果配偶乙肝指標全陰性,可在接種乙肝疫苗三個月后結婚。只要體內產生了保護性抗體(即表面抗原陽性),就不會被感染。
乙肝患者在肝炎活動期不宜結婚。因結婚前后的勞累和性生活會增加肝臟負擔,促使肝病加重。但是何時可以結婚,主要依肝功能檢查情況而定,急性肝炎病程較短,可在治愈半年后結婚,慢性肝炎患者,應在治療后病情穩(wěn)定、肝功能正常一年后結婚。
女性乙肝病毒攜帶者完全可以妊娠、生育。但處于急、慢性肝炎活動期及肝硬化的婦女均不宜妊娠。因為胎兒需要大量的營養(yǎng)供應,妊娠會增加孕婦肝臟負擔,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,也會增加分娩時的產科并發(fā)癥,危及母子安全。故肝炎活動期患者應進行治療,待肝功能正常一年后,在醫(yī)生指導下,選擇合適的時機受孕。妊娠后要注意休息、營養(yǎng),定期檢查肝功。對于男性乙肝患者而言,如果肝功能正常且穩(wěn)定,是不影響生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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