度疾病患者可在分娩后或妊娠中期接受治療,但存在一定風險,在等待前應征得患者同意。

懷孕三個月以上的病人可以用藥物治療。一線藥物包括異煙肼、利福平、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,它們相對安全。然而,如果患者并發(fā)耐多藥結(jié)核病,則需要使用氨基糖苷類藥物,如阿米卡星,其具有明顯的致畸作用。從優(yōu)生學的角度建議患者終止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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