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凱(化名)每次遇到單位搞獻血活動的時候,就顯得很不大方。
“感冒、剛吃過消炎藥、最近很累……各種各樣的借口都用上了,身邊的人還以為我是怕獻血。”王凱說,“上個星期,就有個朋友想拉我一起去獻血,我說我感冒了,沒去。”
其實,不是王凱怕獻血,而是他不能獻血!蛾P于無償獻血者健康檢查標準》規(guī)定:同性戀不能獻血。而禁止的原因是同性戀是艾滋病的高發(fā)人群。
王凱就是一名同性戀者,他的男朋友李華(化名)也遇到過同樣的尷尬。但李華在獻血時,隱瞞了自己是同性戀的事實,成功地獻了血。
“這個社會還沒開放到那種程度,我們的關系還不能公開,所以我選擇隱瞞。”李華說,“再說,我也是健康人,憑什么我就不能獻血,憑什么剝奪我的權(quán)利?”那么,禁止同性戀獻血,到底合不合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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