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3月1日遞交起訴書開始,中央黨校教授靳薇在三個月中被一種焦慮的情緒包圍,她自嘲像個祥林嫂一樣,反復告訴朋友同一個故事。
她是小莉(化名)的監(jiān)護人之一,這個小女孩兒是艾滋孤兒的消息,被北京某報暴露,令她無處逃避。
6月13日上午11點,靳薇走出朝陽區(qū)法院36號法庭,小莉告該報侵犯肖像權和隱私權案第二次審理結(jié)束,在等待了3個多月之后“仍未得到法庭的最后判決”。
在法庭上,靳薇始終不接受4萬元賠償?shù)恼{(diào)解意見,她要得到一個判決,“公正判決不僅對小莉有意義,對那些潛藏在黑暗中的艾滋病人和他們的家屬也很重要”。
而此案也是全國首例艾滋遺孤自訴侵害肖像權和隱私權案,案件中的媒體角色和個人權益之間的邊界如何厘清,令人關注。
被暴露的恐懼
2005年12月7日,靳薇突然在網(wǎng)上看到《××時報》一則報道,“不僅用了小莉大幅臉部特寫照片,而且將她的真名、曾用名和父母因艾滋病去世的信息全部暴露!”
靳薇依然清晰地記得對那位記者反復強調(diào)“不能用小莉的照片,不能用真名”,“他當時答應了,還說他是資深記者,常識他懂!”
靳薇找到12月2日出版的《××時報》第一版及A16—17版上,看到了與約定截然相反的結(jié)果,連小莉的弟弟及父親(現(xiàn)已去世)的照片和名字全部登出,并大量報道了未經(jīng)同意的屬于小莉的隱私。
例如“小莉的叔叔以及奶奶將她家的錢取走”,“小莉被寄養(yǎng)到姨母家,姨母的34歲的兒子,相貌較差,好吃懶做,不務正業(yè),找不到媳婦,竟然別有用心打起了小莉的主意”,“小莉到X家后改名為XXX”,“小莉有嚴重的自閉癥,情緒不穩(wěn)定,成績下滑得厲害,而且非常不自信,覺得自己沒有用”。
“這些都是小莉的隱私。”靳薇的氣憤來自記者的文章打破了小莉歷經(jīng)磨難好不容易獲得的平靜,這個孤兒之前就是一個很不幸的孩子。煎熬曾始終伴隨她。她的父母因賣血感染艾滋病先后去世,得到高耀潔等人的救助后逃離家鄉(xiāng)。
2004年暑假,靳薇和高耀潔去山東曹縣看小莉了,他們發(fā)現(xiàn)小莉的養(yǎng)母為圖錢財不想讓她讀書。而養(yǎng)母系高耀潔委托。
高耀潔對自己托付的養(yǎng)母非常失望,難過得直哭,這個場景打動了靳薇,她答應高耀潔,自己做小莉的監(jiān)護人。
2004年9月,靳薇和朋友一起把她從曹縣接出來,送到南方一所學校。她開始接到小莉主動從學校打來的電話, “她以前像小刺猬一樣把自己蜷縮起來,有很強的心理陰影,好不容易變得開朗懂事了。”
為了擁有正常生活,小莉一直回避自己身份,“她從來不說自己是孤兒,只說爸爸媽媽在外地工作”。靳薇擔心報道會揭開小莉一直小心翼翼掩護的傷疤,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。而剛有轉(zhuǎn)機的小莉卻被報道重新拖入泥沼。
寒假快結(jié)束時,靳薇接到了小莉班主任老師電話,他也在網(wǎng)上看到了這則報道,“如果周圍的同學認出她來,學生的家長可能到學校來鬧,小莉很難在學校繼續(xù)學習!”
2月下旬,小莉也給靳薇打電話,“她忍不住哭起來,她在上網(wǎng)時看到了那個報道,她感覺有人在背后指指點點,晚上經(jīng)常做噩夢,哭醒之后室友問她,她不敢說。她又生活在被暴露的恐懼中,擔心學校不要她了。”
陷入困難境地
為了給小莉討回公道,3月1日,《艾滋病防治條例》實施第一天,靳薇向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遞交了該報道侵犯肖像權和隱私權的起訴書。
媒體的不斷轉(zhuǎn)載讓小莉處于更加危險的境地。
“這個記者沒采訪過我,”小莉?qū)η皝砣∽C的楊紹剛律師說,“在山東,同學知道我是艾滋孤兒,躲得遠遠的,我習慣了不參加任何集體活動,我真怕現(xiàn)在的同學知道,聽同學說‘上網(wǎng)’兩個字就害怕,怕他們看到那張照片后認出我!不希望自己被暴露。”
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截至6月11日,在Google中,有關此篇報道的網(wǎng)頁竟然高達8030項,至少50家網(wǎng)絡媒體轉(zhuǎn)載,其中45家掛有小莉的巨幅照片,他們根本沒意識到自己也犯了同樣的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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