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上血友病已十分不幸,更為不幸的是,為緩解血友病病情使用血制品竟染上艾滋病毒。目前,全國已知的這類不幸人群多達百余人,他們中有人自2000年左右,即開始向制作、供應血制品凝血八因子的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提出賠償要求。然而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糾葛至今,求償問題
衛(wèi)生部不置可否
2000年前后,因使用血制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血友病人及其家屬開始向制作、供應血制品的上生所提出賠償要求。
對此,上生所辯稱,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,“1995年7月14日以后的過錯銷售行為導致了血液病人感染艾滋病,并且該日期以前生產銷售行為又不存在法律上的過錯。”
曾在衛(wèi)生部任職的卓小勤是此次血友艾滋感染者與中國醫(yī)藥集團談判的代理人。他表示,根據《產品質量法》第四十一條規(guī)定:“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、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,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”
由此他認為,“上生所的產品不合格,在衛(wèi)生部撤銷其產品注冊的情況下依然銷售給消費者,造成消費者感染不治之癥艾滋病,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”
雙方分歧明顯,感染者及其家屬的索償行動也進行得異常艱難。
2001年,上海市長寧區(qū)法院曾做出過血制品制作供應企業(yè)應向血友病人或其家屬補償10萬元人民幣的判決。據此,上海市政府曾提出處理方案,由上海紅十字會出面,給予有上海戶籍的血友病人每人一次性補償10萬元,并補償每月生活費,血友病、艾滋病、乙肝、丙肝的治療費用本人不再負擔,而是“掛賬處理”。據了解,上生所方面承擔其中部分費用。
2003年后,由于問題多年得不到解決,上海之外的感染者及其家屬多次聚集上海,要求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賠償。
衛(wèi)生部則在2003年和2005年兩次發(fā)文,要求相關各省市“做好血友病患者感染艾滋病有關救治問題”,后,又于2006年提出關于問題解決方案的建議,基本思路是給予“一定的經濟補償”(4萬-10萬元),中央出政策,地方政府出錢。
目前,全國已知的感染者全部獲得了抗HIV藥物的免費治療,而生活救助除上海、蘇州等地外,多數(shù)地方并未實施。
按照此次來京談判的感染者及其家屬的說法,各地方政府以發(fā)生地不在當?shù)亍⒇熑稳嗣鞔_及種種理由,拒絕對感染者進行治療和生活救助。簡單的艾滋病“四免一關懷”,也“并未解決生活的困難”。林麗英告訴記者。
2007年3月22日,在有衛(wèi)生部疾病控制局參加的協(xié)調會議上議定,上生所出錢,進行部分生活補助,由紅十字會承擔具體資金的管理發(fā)放。
但后來拖延時間過長,血友病人及家屬又多次聚集北京、上海。
2008年,上生所出臺了一份救助協(xié)議,但要求血友病艾滋患者放棄提起法律訴訟。有感染者告訴記者:“因為生活所迫,有少數(shù)感染者接受了上生所的條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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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下淤血不可除外。注意休息,減少活動,可予口服復方蘆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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